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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14部門聯合印發實施意見,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有這六大主要任務
近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聯合中共山東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4個部門,共同印發《關于高質量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經省政府同意,旨在落實“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重要指示和相關部署要求,為全省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提供明確指引,推動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深刻變革。
《實施意見》明確了六大主要任務,涵蓋農用地整治、建設用地整理、生態保護修復、鄉村歷史風貌賡續、優勢產業導入和日常跟蹤指導等關鍵環節。在農用地整治方面,將結合農田水利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等工作,推進農用地集中連片整治和耕地質量提升,推動建成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現代化良田,符合規定的可對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圍合范圍內零星破碎的永久基本農田進行適度整治。
建設用地整理聚焦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需求,重點盤活農村零散、閑置、低效建設用地,保障農民居住、鄉村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用地。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可引導零星房屋搬遷至村莊聚集區,村莊撤并重點在人口流失嚴重、空心化程度較高的鄉鎮開展。整理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可統籌使用,零星存量集體建設用地整治歸并后符合條件的允許入市,但嚴禁違背群眾意愿流轉土地、大拆大建,涉及住房拆除的必須先安置再拆舊。
生態保護修復工作將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協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鼓勵將生態保護紅線內原有零星建設用地恢復為生態功能用地,騰退指標異地交易收益統籌用于生態保護,同時明確禁止挖山填湖、違法占用林地等破壞生態的行為。針對鄉村歷史風貌保護,《實施意見》提出要挖掘農耕文明元素,保護歷史文化名村和傳統村落格局,保留鄉村特色和田園風光。
在產業導入方面,將結合區域資源稟賦,因地制宜配套優勢特色產業,促進產業集中布局,助力鄉村產業振興。日常跟蹤指導上,將建立全過程監管機制,分類推進村莊規劃編制,涉及“三區三線”優化的需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土地權屬調整需遵循方便耕種、就近安置原則,條件成熟地區可探索跨鄉鎮整治。
為保障工作推進,《實施意見》推出七項支持政策。在空間布局優化上,允許依規置換細碎交錯的農用地空間,逐步調整山上耕地和河道湖泊內不穩定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調整規模原則上不超過所涉鄉鎮劃定面積的5%;可局部優化城鎮開發邊界形態,復墾復綠后的低效建設用地可等量增補城鎮開發邊界,整治區域可獲得一定比例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傾斜。
指標配置方面,整治實施期內市縣將提供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林地定額支持,新增耕地剩余部分可省級統籌,礦山復墾耕地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采礦用地需求后可省域流轉。項目安排上,鄉村振興、生態建設等項目將優先在整治區域布局,相關項目用地可直接使用騰退指標,鄉村存量房產和建設用地發展相關產業的,可享受5年過渡期原用途管理政策。
財稅與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各地可統籌指標交易收益保障整治投入,符合條件的項目可申請中央投資、省級專項資金和債券資金,鄉村振興相關稅費可按規定減免。金融機構將制定專項支持政策,開展投融資模式創新,建立政策性金融儲備庫,符合條件的項目可獲貸款貼息,同時嚴禁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此外,《實施意見》還鼓勵群眾以投工投勞等方式參與整治,支持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參與并獲得合理收益,整治產生的生態產品可參與碳匯交易。
在保障措施上,《實施意見》明確落實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組織領導機制,將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放在首位。工作推進將立足縣域實際,充分考量區域差異,不搞“大呼隆”“一刀切”,堅持循序漸進、久久為功。
據了解,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是盤活存量土地資源、破解鄉村發展“缺地、缺錢”困境的重要舉措。此前山東已在相關領域開展探索實踐,如山東土地鄉村振興集團通過土地綜合整治打造了多個鄉村振興樣板工程。此次14部門聯合出臺的《實施意見》,將進一步推動全省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規范化、規模化開展,為保障糧食安全、助推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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